第一關註 NEW CULTURE VIEW大學章程還需要學生賦予它內容來源:新永慶房屋文化報 - 新文化網
    調查處理學校人員是否違規、討論決定學位授予標準、審查老師是否可以評上教授、老師著作是否涉嫌抄襲……根據《北京大學章程》(公開征求意見稿),北大學生將有機會享受這些權利,同時北大校務委員會、監察委員會也將有學生代表參與。近日,該征求賣屋意見稿在“北京大學綜合信息服務”網站面向校內公示征求意見(據8月10日《新京報》)。
    這些年關於高校改革最火爆的話題無疑就是去行政化了,之前有朱清時的南科大實驗,如今又有北大的新章程,不過總的來講,改革並不容易。其實學生治校並非北大首創,2012年,南開大學校長龔克就已表示,將在校務委員會中為學生代表設固定席位。天津大學、華東師範大學等高校還有“學生校長助理”。對於這項改革,龔克校長認為,對於學生而言,這是“一種學習過程、一種社會體驗、一種公民的民主體驗、一種成長的經歷和職業的準備”。說實話我對這個表態有點失望,學生代表這個崗位聽上新竹買房去更像是一份實習工作,或是一次夏令營體驗,而不是一個平等的被重視的對象。
    有網友就擔心,這個章程所賦予學生的權利,會不會就只展現在章程里?這份章程會不會淪為租房子花瓶?學生的“參政議政”會不會只是一個姿態而名不副實?這樣的擔心不無道理,所以我們不僅需要知道學生享受什麼權利,我們還需要知道學生如何才能行使權利,學生如何才能發揮作用。這都需要詳細的制度設計,而最關鍵的問題是,行政的力量就擺在那裡,想要去行政化,學生的力量在哪裡?
    舉個沒有行政化的例子。羅永浩在擺弄手機之前是做英語培訓的,而最早他是新東方的老師。新東方有個章程,就是在課程的結束階段,會讓學生給老師打分,這個分數將決定老師的薪水甚至去留。據羅永浩講,有那麼一個老師,往往在學生打分的前一節課,向學生講述他跟一個殘疾女孩盪氣迴腸的愛情故事,到了下一節課,眼淚汪汪的學生們自然手下留情。羅永浩頂看不起這種做派。但反過來看,也只有當老師的命運掌握在學隨身碟生手裡的時候,學生才會被當做尊重甚至討好的對象。這時候不需要什麼委員會,老師們也會全力以赴。新東方是一個純粹的商業機構,顧客就是唯一的上帝。而行政化是什麼?就是給學校安排了另一個“上帝”———政府,這個“上帝”比學生更能影響學校的命運。如何擺脫行政的影響?我覺得簡單的制定章程是沒用的,這裡需要市場的力量,這方面商業機構做得更好。
    當然上面的願景還太遠,我們現在只有這份章程可以依靠,這其實已經是一個進步。那麼在有限的空間里,學生如何去做就成為了關鍵。很多時候,權利不是施捨出來的,也不是制定出來的,而是行使出來的。章程只解決了權利有沒有的問題,學生如何行使和爭取則是關鍵。有時候甚至章程里沒有的權利都能爭取出來。這讓我想起美國最高法院最早的大法官馬歇爾,他被認為是美國最偉大的法官,因為他為最高法院爭取了一項其實沒有明文規定的權利,那就是憲法的最終解釋權。意思就是美國的法律或是政策或是行為是否違反憲法,最高法院的法官說了算。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看看著名的“馬布里訴麥迪遜案”,看看馬歇爾大法官是如何爭取到這項權利的,絕對的大智大勇。
    我想藉此說明的是,《北京大學章程》的出台,是一個進步,但這進步很有限,它還只是一個形式,需要它的執行者———大學生們賦予它內容,它是成為一種重要的監督力量還是流於附庸,就看學生們的態度和行動了。而且我相信,沒有什麼群體會比學生群體更富有激情和理想主義。所以我挺期待看看結果,看看北大的學生們是否能讓章程所主張的權利行之有效,甚至出現像馬歇爾大法官那樣無中生有的奇跡。
    本報評論員 牛角  (原標題:大學章程還需要學生賦予它內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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